澳洲高等法院今天推翻首都特區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婚姻平等法,並裁示同性伴侶可否結婚,應由國會立法決定。
澳洲首都特區10月22日通過婚姻平等法,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後,聯邦政府隔天火速遞狀高等法院(在澳洲,高等法院即最高法院)挑戰合法性。
儘管如此,仍有27對同性伴侶在法律生效後結婚,如今高等法院的判決,可能讓這些伴侶的婚姻不到1週便夭折。
高等法院法官今天一致裁定,對於婚姻議題,以及婚姻關係能否擴及同性伴侶,最終應由國會決定,而非地方或首都特區當局。
高等法院裁示:「婚姻法現階段不認可同性伴侶婚姻。」
裁示也指出:「婚姻法涵蓋全面且詳盡。」
「根據憲法和聯邦法律,法律是否認可同性婚姻屬於國會管轄範疇。」
澳洲婚姻平等組織(Australian MarriageEquality)全國負責人克魯姆(Rodney Croome)在坎培拉法院外落淚,陪著他的還有過去一週互許終身的多對同性伴侶。
克魯姆說,這項裁示是婚姻平等的挫敗,但在婚姻平權上,澳洲仍在本週拿下了更大的勝利。
他說:「我認為這個勝利就是,澳洲首度看見議題的核心是什麼,他們意識到婚姻平等最終非關抗議或政治,甚至非關憲法條文。婚姻平等是關於愛、承諾、家庭和公平。」
澳洲大部分省分允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或登記彼此關係,但政府不將他們視為國家法律中的「婚姻關係」。
不過,在法律目的上,同志在澳洲被視為實質上的伴侶,且與已婚夫妻享有同等權利。
全球18個國家在法律上認可同性婚姻,美國16個州和華盛頓特區也通過同性婚姻立法。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