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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寫美妝分享文記得小心遣詞用字ˊˋ
Oct 18th 2013, 00:39, by wupeiyu

作者wupeiyu (殺破狼)

看板MakeUp

標題[閒聊] 寫美妝分享文記得小心遣詞用字ˊˋ

時間Fri Oct 18 00:39:32 2013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覺得有點無力又討厭 相信有些人應該也有在FB上面看到有人分享了相關訊息這樣 主要是有個部落客發了一篇標題為「我被請去高雄市衛生局喝茶了!!」的文章 ((因為不是我的部落格所以我不方便貼網址~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GOOGLE)) 新聞出來的結果是這位部落客被罰款一萬元 當然~新聞總也有些不甚正確的地方 有時候事實也不是新聞標題所寫的那麼簡單 中天新聞主要有兩段連結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6v145030.html 這是第一段~標題是素人寫「擦了氣色變好」就被罰 實際google了該名部落客粉餅原文的庫存網頁發現 她被罰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文章當中將產品的廣告文宣、成分功效等等完整貼上 http://ppt.cc/iQeS ((←DHC粉餅心得庫存網頁連結~原文章已刪除)) 簡單來說~其實並不是像新聞說的「素人寫擦了氣色變好」就被罰 新聞跟被處罰的部落客在事件的敘述上是有些避重就輕 這部分也可能可以讓大家先不要那麼杯弓蛇影 高雄市衛生局是很機車但處罰過程跟內容好像也不是新聞或本人說的那麼一兩句話 寫文章的時候還是要注意不要把產品的廣告文宣整個複製貼上或打上去比較保險 畢竟我們是要分享「自己使用的經驗」而不是廠商宣稱的效果XDDD 這樣比較不會涉及「廣告」的問題...是這個意思嗎?@@a 另外是第二段新聞連結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6v145033.html 說是「保濕、防曬」等等都不能提這樣@@ 但是根據衛生署訂定「化妝品得宣稱詞句及不適當宣稱詞句」規定當中 在第三大類「皮膚用化妝品」的第27項就是「保濕」啊... 0.0 這邊不知道有沒有懂這類法規的朋友可以出來分享一下呢? 感覺有點矛盾讓人有些無所適從 第二段新聞連結的律師也有提到 不要去敘述產品的功能、效果 但就純粹「分享自身使用經驗」是可以的 也就是說~在每段文字前面都要加上「以下是我個人使用經驗分享」最保險嗎?XD 那如果寫「就我個人使用經驗來說~使用這款防曬乳沒有被曬黑」 這樣就不算宣稱功效的意思嗎? 法規只是概略性立法 實際處罰都是靠那些機關官員自己解釋 搞得分享的人很困擾...Orz 反正人家想罰妳就可以解釋成可罰的樣子~ 諒我們這些市井小民也沒錢沒閒去跟機關訴願或打行政訴訟這樣... 自己買來寫寫感想心得也要擔心會不會被罰 這種感覺還蠻糟糕的 = = 以後都只放圖不要加文字嗎? 或者寫「這個粉餅用起來的感覺很OO,XX的效果還不錯喔 ^. 總之~說了這麼多抱怨的話~~ 還是希望大家寫文章要小心嘿~ 遣詞用字或者文章內容請多注意 以免成為衛生機關衝業績的對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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