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電信公司不可能只停留在2G或3G之世代。在未來市場競爭中,對新增客戶而言,如果沒有加值型服務,就是4G服務,就可能沒有新誘因與同業競爭;也可能會使既有客戶背叛,攜門號投奔到它家。因此,別無選擇。中華電信、台哥大與遠傳、亞太可能都是如此;既然已經踏入行動通訊產業,則就無法退縮。但,很顯然地,投資行動通訊產業,第一階段最輝煌豐收之世代已經結束,也就是公司價值最高之時間點已經過去。以財務理論最平凡,本文一提再提的事件分析法(Event Study Method),做為分析方法,以公司價值做為衡量指標。以市占率前三大之公司中華、台哥大與遠傳,這三大公司做為驗證標的。這三家行動通訊公司,在此次4G標案中,與其它四家進行賽局;最後新纖公司(泛新光集團)退出,剩下六家。最後,這三家業者不僅付出數倍溢價之標金,也折損既有之公司價值。我們再三提過,公司價位就是公司總市值;即公司股價乘以流通在外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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