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最新
>即時新聞-最新 
Earn an MBA degree

Advance your career with an MBA Only $325 per credit hour
From our sponsors
內湖站開發案不符比例原則 監院糾正北市府
Nov 12th 2013, 11:14

【吳家翔/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曾指出,台北捷運內湖站聯合開發案,當初以「交通用地」為由強制徵收,現卻由潤泰集團興建15層商辦大樓,不僅原地主大呼被騙,高嘉瑜也質疑全案涉及低估土地、審查黑箱作業。監委調查指出,本案徵收土地範圍不符比例原則,且失信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今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委馬以工指出,本案基地共8166平方公尺,政府最初以興辦交通事業為由,強制徵收全區高達84.65%的土地,其餘15.35%採有償撥用等獲得;但經聯合開發後,實際作為公用事業的捷運設施使用僅佔基地面積12.62%,徵收範圍顯已踰越事業所需,另將徵收取得的公有土地轉為私有,明顯倒果為因。

馬以工說,本案在2002年協議會時,並未獲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參與聯合開發,等到強制徵收取得土地後,市府竟於2004年間變更該用地的都市計畫,汽車停車位數由徵收前的1082部車位變更為僅需配置863部車位,失信於被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辦理過程有違失。

馬以工強調,重點在前面徵收談的條件與現在聯合開發者定的條件不同,市府給開發者多到近新台幣10億的利益,這10億元包括多給了2325坪的容積,如果以每坪40萬元計算,等於多了9.3億元,再加上少做停車位的減少成本,前後不一是不公平的地方,如果當初地主們知道,或許會同意參與聯合開發。

馬以工說,本案與之前遭糾正的美河市案有相似的地方,最主要的是把徵收的土地分割給私人。她說,市府在這一開發案分回比例據報僅32%,即業者可分68%,竟遠高於2002年間原地主可分回比例57.77%,有失合理,市府辦理過程顯見未能兼顧政府最大權益,並有圖利業者之虞,她呼籲北市府未來進行權益分配作業時,應積極審慎評估,謀求政府最大權益。

【更多新聞內容,都在《蘋果余艾苔》粉絲團】

監委馬以工(左)與李復甸召開記者會,指台北市政府辦理捷運內湖站開發案有違失。吳家翔攝

更多文章,都在【蘋論陣線】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muko99 的頭像
    jmuko99

    2016韓劇推薦好看的 , 學校2015 韓劇 線上看 , 2015韓劇排行榜前十名2016韓劇排行榜前十名 , 好看的韓劇推薦 , 2016韓劇收視率 , 韓劇推薦 , 2017好看的韓劇推薦 ,

    jmuko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