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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遼寧阜新市腐敗鎮壓殘害合法上訪的人民群眾
Aug 20th 2014, 16:11

【大紀元2014年08月20日訊】我叫胡東升,遼寧省阜新市人,個體經營戶。我應陳通和田金榮邀請,於2011年5月5日到內蒙海拉爾投資,承包建築工程;被二人欺詐我巨額資金、還想搶奪強佔我公司權益,陳通和田金榮不顧道義理法,為了一己貪慾,喪失了理性,為完全達到其目的……2012年5月12日下午16時許,二人指使周德廣僱傭黑社會打手共5人闖入我商店內砸店,暴力威逼我放棄工程款和公司權益,打傷兩人,並毀壞商店內大量物品,價格達13.9萬元。並多次揚言:再向陳、田二人索要,還打你,殺死你。當時,商店被迫停業直至倒閉至今天[現場監控錄音、錄像為證]。

我方報警,遼寧阜新公安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嚴重主觀故意包庇犯罪的事實:


1、案卷中沒有勘察現場的原始筆錄,沒有製作涉案物證清單,涉案物證沒有依法當場提取認定。

2、犯罪人陳通和田金榮沒有依法傳訊,案卷中沒有二人的原始筆錄,只有2013年1月11日(案發後8個月)對田金榮的電話查詢記錄一份。

3、根本沒有把現場錄像證據記錄保存的犯罪事實與現場核對,也沒有與我的筆錄及現場5個犯罪人的口供進行核對,確認犯罪。

2013年7月30日(週二),受害人與市公安局信訪周科長及被傳喚來的辦案責任人副所長張明亮一起在市公安局107室看案發現場錄像。張明亮無視市局領導的存在,大放厥詞:「那5個犯罪人沒給你打服。」「哪天我找人打服你。」「我現在有槍的話,給你piu了(指用槍殺死)。」【市局周科長為證】

這個腐敗分子卻於2013年底被晉陞為海州分局刑警隊長?

由於辦案單位主觀故意包庇犯罪的腐敗行為,不立案、不調查、不取證;造成後果非常嚴重:

1、組織謀劃團伙暴力搶劫、敲詐勒索,致使海拉爾地區的公司權益被搶走獨霸,部份工程資金至今無法收回。

2、故意毀壞財物罪,致使「5、12案」給受害人造成的財產損失不能順利得到賠償,商店被迫倒閉至今。現在無以為生,背井離鄉.

3、尋釁滋事犯罪,致使案發至今,犯罪人仍逍遙法外。

上述事實發生後,受害人又多次到省公安廳、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提起申請覆核錄像中的證據,至今仍未核對,案件沒有依法處理。

黑惡勢力在巨大經濟利益驅使下,野蠻瘋狂地作案,欺壓良善、強搶財產;

地方腐敗分子也在巨大經濟利益誘惑下,利用手中權利不惜犯罪,助紂為虐,甘願充當保護傘,保護、包庇黑惡勢力犯罪;殘害和鎮壓人民群眾;成為社會矛盾和隱患的始作俑者。地方個別腐敗已經替陳、田此二人做的太多太多了。不管是親戚、朋友、還是交誼,他們已經獲得超值利益足夠多了,而這一切完全是剝奪我的利益和我及其家庭遭受殘害為代價的,直至今天腐敗分子依舊替他們進行殘害我全家。

……

我被迫依法進京控告,自2013年6月以來,國家信訪局、公安部、中紀委監察部等中央監督部門多次下達轉辦、督辦書面及口頭指令,要求遼寧省阜新市相關職能部門快速依法處理本案,至今仍沒有處理。

2013年11月9日(開全會期間),我到北京上訪,阜新海州公安出動三台警車及大批警力(包括特警)在旅店將上訪人暴力綁架,致使脖子和右臂受傷一直躲閃不管,重兵押回阜新,非法拘留3晝夜,不讓我合法上訪。他們不惜動用警力,財力,非法監視監聽,圍堵,阻擾我上訪。至今,上級一來調查,他們依然相互包庇,相互串聯,編撰理由,繼續用違法違紀來掩蓋其原來包庇犯罪的事實。繼續阻撓調查,逃避問責。

2014年4月13日至7月8日近三個月時間,我全家先後七次來到國家監察部控告遼寧阜新市的腐敗問題。監察部領導再次高度關注本案,又接連數次要求遼寧省阜新市儘快解決本案;但是,個別腐敗分子依舊編纂說辭、欺下瞞上、不予處理,並加緊使用各種方法鎮壓和打擊報復我全家,妄想以此打退我們追求正義的決心;繼續挑戰中央,抗拒監察部:

2014年4月13日,我全家5人再次進北京,14日中午來到國家監察部控告遼寧阜新市的腐敗問題,監察部領導高度關注,積極聯繫阜新地方政府,阜新市太平區駐京辦姓付的給聯繫太平區信訪張局長回家給協調解決問題,並給了張局長的手機號,我也是想解決問題,當天就返回了阜新,次日見到了張局長,當著我的面前給阜新市海州區信訪局呂傑局長打電話,對方說知道我的事,便沒了下文。張局長掛斷電話說,我給聯繫了(我的事情發生地是阜新市海州區,我的戶口所在地是阜新市太平區,根據信訪條例是戶口所在地接待處理)!無奈!4月20日又來北京,要求約見能解決問題的領導,不是只聽一個沒有下文的聯繫電話。監察部領導及遼寧省紀檢監察廳駐監察部的劉祖國處長和宋處長(大連人)也積極聯繫和督導阜新市政府處理本案;宋處長還提議通過賠償損失的辦法,我也同意。幾經上報阜新市信訪局協調,同意回去見海州公安分局局長宋廣河,好不容易見了面,說:得開會研究。然後又學習又開會,又沒了下文!5月13日第三次進北京,要求見阜新市政府領導解決問題。阜新市駐京辦王東答應市信訪局副局長張文選接待,回來卻說信訪局副局長張文選在瀋陽(此時中央巡視組正在瀋陽巡視期間),叫來一名姓周的政法委的接待人員說,市公安局已「終結」了,我要書面「終結」材料,拿不出來!5月19日第四次進北京再次要求見阜新市政府領導解決問題。阜新市駐京辦王東答應先見一下信訪局副局長張文選,除市委和市長不能見以外,再由他聯繫市公安局長、市政法委書記等職能部門的領導都可以見,協調解決問題.這次回來見到了張文選局長,他說問一下公安辦案單位,這個案件有沒有問題,需要15天時間;我要求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他說,沒人和他說過,不能給聯繫。近期這四次都是監察部領導高度關注,積極督導地方依法辦理。阜新市個別領導仍心存僥倖,繼續挑戰中央,仍抗拒中央非但不予處理,還編纂理由,構陷上訪群眾,欺下瞞上。

2014年5月27日,我岳父、岳母還有我兩歲多小孩及妻子我們一家五口人被迫第五次來北京,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和國家預防腐敗局繼續控告遼寧省阜新市公安局包庇犯罪腐敗辦案一事;這一次,自5月27日到監察部後,無人過問,我還感覺蹊蹺,一直待到6月4日被監察部領導「於處長」點破其中問題,於處長說:你的事情在上一次我已經安排你們地方政府給予解決,他們說15天給予答覆,你又來幹甚麼呀!」阜新市政府根本就沒有想給我解決問題,還打假報告構陷我,欺騙監察部領導!

2014年6月5日上午我在中紀委監察接待窗口投遞了控告材料,領導給予了接待,進一步督導地方職能部門積極辦理,並囑咐我:地方政府來接,和他們回去,找他們談。我遵照中央領導的意思,準備和阜新市駐京辦人員返回。

不料,2014年6月5日13時06分在監察部門口南10米處的路邊,遼寧省阜新市政府太平區駐京辦工作人員烏大宇和海州區駐京辦姓白的工作人員不由分說,直接率領花費巨資僱傭來的十多名黑保安,開一台15座麵包車(沒掛牌照;到阜新高德派出所時用紙殼遮擋牌照後才叫我們下車)進行非法綁架,採用野蠻暴力,倒拉著牲拖硬拽上車,並對我進行毆打,兩顆上前牙活動,牙根受損至今喝稍涼一點的水都疼痛,下唇破裂,脖頸和腿等多處挫傷及於腫,現脖頸和右腿一直疼痛【有阜新礦業集團總醫院診斷為證】;我岳母脊柱等多處被拉扯錯位受傷,致使腦血管受壓迫供血不足一直頭暈迷糊,醫生說:應經常複診觀察,隨時可能導致腦血栓;嚴重了要手術,有可能烙下殘疾,或危機生命,急需治療【有阜新礦業集團總醫院住院病歷為證】;我岳父一顆上前牙也被磕掉;還有,我岳父的皮鞋給弄丟一只,還給弄丟了一只水杯。

隨車押送的有一名孫姓阜新太平區高德街道工作人員,回到阜新太平區高德派出所,他們「交接」後,讓我們進屋;高德派出所的人說上面領導說的【應該又是哪個腐敗分子操控的】:做甚麼筆錄,每個人都要做,問甚麼時間去北京的,坐甚麼車,等等;當我說到太平區政府駐京辦工作人員烏大宇僱傭黑保安在監察部路邊非法綁架,並對我進行毆打一事,不肯記錄,說沒看到毆打,難道我前面說的怎麼去北京的你就看到了嗎,你怎麼記錄了,後來在我的堅持下只同意加上「太平區政府駐京辦工作人員烏大宇帶十幾個人牲拉硬拖上車」,毆打一事不給記錄。我沒有在這個違背事實的記錄上簽字,根本不是實事求是!

後來,又說因為我們現在暫時居住地是高德東山,叫來高德東山派出所兩個人把我們接過去,「筆錄」又給了他們,說找他們,到了東山派出所那也還是不想事實求是,自然不簽字,又放桌子上甚麼尋借鼠,說是甚麼過程,真是有神經病了,從哪裏怎麼綁架回來的是不是很清楚,很明白了。只知道執法犯法,打擊殘害上訪群眾。

回來這些天一邊看病,我又多次找他們,可是,仍舊鐵門一關,見不著管事的,傳話的也不讓我說話,自己也根本不往正題上說,還是老一套:利用手中權利瀆職枉法,濫用職權,非法阻止受害人合法上訪;對這次綁架拖傷及毆打致傷要求治療看病之事,不加理睬。說:「上法院告去吧!」「從哪裏來再到哪裏告去吧!」寧肯花費巨資僱傭黑社會暴力鎮壓合法的上訪群眾,也不肯答應受傷群眾的合理要求,看病治療,這就是我們偉大的阜新市人民政府!?

萬般無奈,為了請求中央領導再次高度關注!要求遼寧阜新市政府立即給傷者治病;並要求依法迅速解決受害家庭合理合法的上訪訴求!只能再次進京合法上訪!

2014年6月30日下午2點多,(我岳母因6月5日脊椎受傷在家臥床不能前來),我們一行4人又來到國家監察部於6月5日由阜新市政府僱傭的黑社會被打傷的案發地點撥打報警電話110及北京市救助電話12345,後來牛街派出所出警,把我帶回牛街派出所進行了詢問,也向監察部內警官「於處長」進行了核實。我從牛街派出所回來後,有個自稱阜新市太平區的人想叫我們回阜新去,回家給聯繫解決問題,因為每次回去後,他們都不講信譽,鐵門一關,不見;我要求先給一些打傷治病的醫療費才能回去,他們不肯,寧願又花費巨資僱來上次那一夥人給我們再次綁架回去,送到阜新市太平區高德東山派出所的時間是7月1日凌晨3點多,不叫回家,上午9點來鍾上班了,說是上面領導說的[又是哪個腐敗分子操控的],做一下筆錄,瞭解一下上訪的情況,說完情況和經過之後,又加上一個「告知」,大致是監察部不是上訪的地方,不受理等,工作人員勸阻等等。袁副所長說,是上面領導的意思,只是執行工作命令而已,整個過程是藉助手中權力濫用職權打壓上訪群眾,我沒有簽字。他們說上報太平公安分局,過一陣子回來了,大所長姓安,也來了。安所說,你的事也瞭解了,先在阜新找一下相關部門,他們的態度會有所改變的(原來的情況是,鐵門一關,能解決事的人見不著,不解決問題的人也不往正事上說),還是應該海州公安分局給予解決。一會,你給袁副所寫一個保證書,15天內不要去北京上訪了,這也不僅僅是高德東山派出所的意見和決定,我寫了一個,於中午將近12點才被送回家,第2天(7月2日)我到太平區信訪局見了局長,他說,派出所那是依法。我沒有和他理論,說了訴求,他說,屬地只負責「接」回來,也聯繫好幾回了,這次不能給聯繫了,要我自己找相關部門。第3天(7月3日)我去阜新市政府信訪局要見艾局長,窗口的人說:不在。我說:甚麼時間能見著,他們說:只能等局長回來轉告,說我來過了而已。第4天(7月4日週五)我又去阜新市政府信訪局,窗口裡面的人說:還沒有看見呢,今天也沒有來。我問:下週一能來嗎,答:不清楚……萬般無奈,只能再次進京控告!

2014年7月10日,我全家第七次在北京國家監察部門口被抓回阜新市,被扣押在阜新市太平區東山派出所。

他們在監察部錄像中截取了幾段視頻,其中有一段是2014年6月4日16時22分至16時25分大約3分鐘的一段,視頻中我時而舉著右臂,嘴裡說著甚麼。他們問我?當時的經過是這樣:2014年6月4日16時15分左右,我在國家監察部門口南側路邊石上靜坐,監察部維護治安的警察領導「於處長」出來驅趕一名北京的上訪群眾。看到我便說:「你的事情在上一次我已經安排你們地方政府給予解決,他們說15天給予答覆,你又來幹甚麼呀!」我說:「沒說15天給解決和答覆啊!解決了我還來這,幹甚麼呢?」我想繼續反映一下實際情況,他轉身走進監察部院裡。我頓時感覺被欺騙了、被陷害了,非常憤慨,又想把事實情況反映給監察部領導。無可奈何走到監察部大門口便說:「遼寧阜新腐敗包庇犯罪,不給解決問題,還打假報告,欺騙監察部領導!」門口保安想阻止我反映情況,我說:我來這裡很多次了,從來沒有這樣過,只是靜坐,耐心等待領導安排處理問題!「我們地方政府根本就沒有想解決問題,壓根就沒有和我談如何解決問題:今天說這案子是無瑕疵案件,明天又說信訪終結了,後天說再問一下案件有沒有毛病!回頭還向監察部打假報告,說問題給解決了,欺騙監察部領導,我必須把事實反映上去,讓監察部領導知道。後來「於處長」又出來推了我兩把,把我推到門口一邊。還有一段視頻是晚上在路邊休息的畫面:每次我們一到這裡,監察部領導就積極聯繫我們地方政府與我們接回去,督導解決問題,這一次,自5月27日到監察部後,無人過問,我還感覺蹊蹺,一直待到6月4日被監察部領導「於處長」點破問題,阜新政府打假報告,欺下瞞上。我的建築公司被搶走,商店被砸倒閉,無以為生,沒有錢住宿,只能露宿路邊休息,難道夜間也擾亂了甚麼秩序嗎!如果真的擾亂了,也是阜新腐敗分子所為,沒有他們,我全家怎能來北京露宿街頭!

東山派出所民警向上級匯報情況。「上面領導」說:必須搞出10頁筆錄,要詳細,準備大作文章;弄100頁又如何呢!事實就是這個過程;最後幾經語法加工,說:我「擾亂」了監察部的工作秩序,拘留10天;並把與我同去的岳父,他只是在一邊坐著的68歲的老人,也被拘留10天;第2天(6月12日),我妻帶兩歲半的女兒去找阜新市太平區政府理論,不接見;返回時摔倒,腰部受傷,已無錢醫治,待我從拘留所回來時仍在臥床,社會公理何在?國家法制何在?政府的職責何在?中國人的活路還有嗎?

試問一?我的建築公司被黑惡勢力搶走,商店被砸倒閉,阜新公安相互勾結、包庇犯罪、腐敗辦案、不聞不問;我多次找海州分局、市公安局、市政法委要求立案調查,他們相互包庇、相互推諉,致使我家破人亡、背井離鄉無人問津!萬般無奈進京控告,合法上訪,何罪之有!

試問二?監察部領導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解決問題,非但不予解決問題,還打假報告,欺騙監察部領導,構陷上訪群眾,在此情形下,我只是想把事實反映給監察部領導,只說了幾句話,僅2、3分鐘,是如何擾亂了監察部的工作秩序!

試問三?監察部的職能是打擊腐敗、查處貪官,我來此正是依法控告阜新地方腐敗問題,響應中央、習主席的反腐敗戰略國策!實屬與理與法與國家大政都無可厚非!何為擾亂!又如何妨礙工作秩序!何罪之有!

試問四?退一萬步,如果真的觸犯國家法律,有擾亂之實,北京警察及監察部的警察不會只是推開而已,也會依法處理!

試問五?阜新地方政府沒有事發地北京的授權,是沒有資格過問的!而且是一個多月以前發生的小事,現在抬出來說事,實屬於蓄意鎮壓殘害上訪群眾!

派出所民警也大呼無奈!由於我進京控告地方腐敗,上面有的領導很不高興,層層壓下來的,沒有辦法;甚至說出監察部的領導也不高興,我說:那是地方領導不給解決問題,還打假報告的原因;或者他們又在構陷監察部的領導,耍小聰明、搞陰謀詭計;因為每次來到監察部,監察部領導都積極督導地方解決問題,這是有目共睹的,我心裏明白,我堅信監察部領導會明察秋毫,主持公道的!這定是阜新市政府個別領導相互包庇,甚至夥同違法違紀;人民群眾向中央反映問題,他們還不高興,這一不高興,便用手中的權利打擊鎮壓上訪的群眾!鎮壓人民群眾的決定一拍即合,只需5分鐘搞出!給人民群眾解決問題的決定:15天、三個月、半年、一年,生產出來都難!

至此,監察部督導阜新政府七次給我處理本案,他們非但不給解決問題,還信誓旦旦:(監察部)也不解決問題,有用嗎!地方腐敗分子是逼良為娼、逼善為惡、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的始作俑者,幾個黑惡分子不可怕,他們代表不了社會主流;幾個腐敗分子包庇黑惡犯罪也不可怕,他們是國家的蛀蟲,他們代表不了國家和政府;如果某個或某些領導打著國家和政府的旗幟,在中央大力推進反腐敗戰略國策的今天,在習主席大力提倡群眾路線的當下,仍就逆天而行,包庇和縱容犯罪,受害群眾依法上訪、合法控告,非但不予關注和積極解決問題,相互包庇、相互勾結,逆中央而行,不惜違法違紀繼續鎮壓和殘害合法上訪的人民群眾,踐踏國家法制,損害國家的利益!我要為國家吶喊!我相信法制!

懇請監察部領導明察秋毫,再次關註解救我全家!


責任編輯: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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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4/8/20/n4228906.htm投書-遼寧阜新市腐敗鎮壓殘害合法上訪的人民群眾.html  美東時間: 2014-08-20 10:57:14 AM 【萬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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