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Salary 板
 
Startup Hiring: How to Hire the Best People

Attract and retain the best people. 7 lectures from top founders and CEO's about how to hire for your startup! Sign up for $19.
From our sponsors
Re: [請益] 月入31K,我存不到錢
Aug 26th 2013, 15:09, by StupidGaGa

作者StupidGaGa (笨嘎嘎)

看板Salary

標題Re: [請益] 月入31K,我存不到錢

時間Mon Aug 26 15:09:17 2013

※ 引述《bolster101 (boster101)》之銘言: : 代PO : 以下以第一人稱 : ----------------------- : 大家好 我是女生 23y : 去年從大安區夜市大學畢業 : 因為對大學所讀的科系沒有那麼強烈的熱情 : 所以未來並沒有要走那個領域的打算 : 去年畢業後進到一個老師的研究室當行政助理 : 薪資比照國科會標準 : 第一年扣除勞健保大約30K : 目前即將滿第二年 薪資調整約31K : 工作環境單純 和同事相處也還不錯 : 工作內容也不會有太大壓力 且可以準時上下班 : 以剛畢業的文組學生來說其實算是還不錯的工作 : 但最近我才發現 這一年工作下來根本沒存到什麼錢! : 以下是我粗略的生活開銷: : 房租 7800 (離工作地點走路十分鐘的5坪套房) : 學貸 2900 : 孝親 5000 (固定給家裡的錢) : 手機 800 (上網吃到飽489語音資費299) : 水電 1000 (租屋處需攤公共電費所以比較貴一點) : 餐費 6000 : 治裝 2500 (包含衣服包包鞋子等會盡量控制在2500) : 雜支 3000 (生活用品交通費看電影等娛樂) 不好意思,刪除掉一些原文。 我的經驗,不過不一定適用很多人。 房租:5000 (離工作地點約1個小時) 學貸:下方 孝親:20000 (學貸+孝親+保險+儲蓄) 手機:192 (中華電信383方案,第一年繳半價,第二年開始383) 水電:500 (自電自付,獨立電表) 餐費:3000 (餐費) 治裝:0 (無治裝費,拿親戚的二手衣穿) 雜支:1000↓ (生活用品) 我先講我的想法,可能很多人都不認同吧.... 我認為年輕的時候刻苦點,多存點錢,老了才不會哀哀叫。 我不認為生活品質不重要,但我個人可以過最低限度的生活品質就好。 以下我一個一個講解 房租: 水電獨立是我優先的選擇, 我不在意離公司多遠(但也不能太扯...) 重點來了, 房租+機車油錢這部分一定要算好。 離公司進:房租7800+機車油錢0=7800/月 離公司遠:房租5000+機車油錢800=5800/月(油錢800一個月應該夠) 房租5000也是因為我找很久+小運氣。 學貸+孝親: 基本上這部分我交給我父母處理, 雖然他們當時跟我說了一推數字, 我只問總共大概要多少,他們說個數字但我忘記多少, 然後我就說那我一個月2萬給你們, 多的拿去多付學貸或存起來看你們幫我決定, 如果沒意外,學貸大概一年內繳完。 就學時期就有打工存起來要還的。 手機: 如果你要省錢,請不要用智慧型手機。 因為這點很重要,讓我多講三次。 請不要用智慧型手機。 請不要用智慧型手機。 請不要用智慧型手機。 手機的基本功能是拿來,聊天簡訊。 一推人拿智慧型手機,附貴死人的費用,得到什麼? Line?APP遊戲?拍照?FB? 別說每個月的費用,光是充電就是另一筆錢了。 我現在一個月只要192,看看身旁誰比我低..... 水電: 獨立水表電表, 每個月讓你輕鬆只繳500! 餐費: 先講講一個月3000怎麼在台北過活。 一天100。強制要求自己。絕對不會餓死人~ 我一天吃個早餐+晚餐。 早餐控制在35元以下,三明治+小杯奶茶。 晚餐就可以吃65元,陽春麵(or魯肉飯之類)+燙青菜。 如果是假日,一天只吃一餐,100元以下挑一個吃。 如果平時有花不到100多的錢存起來, 假日還可以買個麥當勞吃^^ 治裝: 基本上我覺得衣服不要破掉壞掉就可以穿, 有些人嫌棄衣服退色、皺掉、衣領有黃漬就丟舊衣回收再買新的, 基本上我都留著穿,只要不太Over。 或者親戚有些穿不下的衣服我都拿回來穿, 通常那些衣服都會大上1~2號,褲子就用皮帶,衣服大一點的也還可接受。 雜支: 衛生紙、牙刷、沐浴乳等,一個月1000其實夠用, 有時候會超支一點點變成1500。 娛樂? 我平常就看第四台或者上網抓些電影或者打電動,我是個宅宅, 但並不代表我不會跟朋友出去, 如果要出去也會先衡量自己的口袋,每個月不要超過500。 請不要以為我唬爛, 但是家裡父母親以前的生活比我更不好, 至少我現在不會餓到,每天都有飯吃, 家中父母親那年代養了我們三個小孩,自己沒什麼吃到都給小孩, 所以我覺得我不會過得沒有生活品質, 我只是不想追求高生活品質。 另外,存不太到錢可以考慮不要在台北工作, 先到其他縣市發展,有實力後再回台北, 在台北我認為沒一個月5萬6萬的根本是廉價勞工等級。 我忘了打,那時候我還是多多少少存的到錢, 尤其是孝親+學貸那個附完後我所存的錢大大增加。 抱歉,我忘了打, 我那時大概35K,扣掉勞健保大概34XX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6.134 ※ 編輯: StupidGaGa 來自: 60.249.16.134 (08/26 15:15)

DANIELDAN110:認同你年輕就是刻苦點 但智慧型手己我覺得很值得 08/26 15:14

a10141013:看到孝親兩萬 你月收應該不錯多 08/26 15:15

DANIELDAN110:就是要苦過才有機會翻身 甚麼都要就是都得不到 08/26 15:15

a10141013:其實月收多的話 就可以丟一部份到理財 一部份享受 08/26 15:15

StupidGaGa:因為我是資訊業的,所以現在智慧型手機我看來只是剛起 08/26 15:15

DANIELDAN110:建議孝親 學貸 儲蓄還是分清楚好 加油! 08/26 15:16

StupidGaGa:步,很多軟硬體都沒統一,價錢不親民也是一個原因 08/26 15:16

a10141013:以你的月收弄隻智慧手機不過份啦... 08/26 15:17

StupidGaGa:望的打,我那時35K 08/26 15:17

※ 編輯: StupidGaGa 來自: 60.249.16.134 (08/26 15:18)

a10141013:不只那些功能 還有很多APP 可以上PTT 看團購商品 拍照 08/26 15:18

a10141013:地圖 遊戲 查資料 還有即時公車資訊 我覺得蠻方便 08/26 15:18

flypenguin:你這已經不是刻苦點的等級了… 吃這樣是自虐啊 08/26 15:19

StupidGaGa:可是我吃得很開心耶~"~ 08/26 15:20

flypenguin:其他的我都沒意見… 一天一餐會搞壞身體的,這點不能省 08/26 15:21

qsub:我家狀況跟你一樣 給推 08/26 15:30

qsub:餐費那樣吃 還不如買個電鍋 電磁爐自己煮 營養多了 08/26 15:33

StupidGaGa:自己煮要準備冰箱、電鍋、電磁爐之類的 08/26 15:35

StupidGaGa:假日還要出去買一個星期的菜 08/26 15:36

StupidGaGa:我記得那時候算過,我一個人這樣子蠻不划算的 08/26 15:36

StupidGaGa:最重要的一點,我不會煮飯~哈哈 08/26 15:37

pennew:一天省掉中餐並不是好主意 省起來的卻去吃麥當當? 08/26 15:46

flypenguin:只有自己一個人吃,自己煮的確不划算 XD 08/26 15:47

flypenguin:除非要一次煮個三天份然後冰起來… 08/26 15:48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muko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