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敝人居住20年屋齡大樓13樓/15樓,近期12樓反應有漏水之情形,且漏水已沿公共管道滴漏至1樓中庭,故請社區外包之工程公司前來勘查檢驗,而經查驗14樓並無漏水情況,故研判漏水點可能介於12~13樓之間.
而本人臥室於2年前裝潢時,已請系統家具公司施作衣櫃,故檢修管道(孔)已被擋住,故承包師父表示會先行於旁測鑽孔勘驗,假若漏水點真是介於12~13樓公共管道之間,因無法由下往上施工,故必須從本人家中施作工程,係屆時需將系統衣櫃移開.
再經與管委會溝通後(主委即12樓住戶)表示,倘確認漏水點為公共管道,這部分修護費用管委會負責處理,若是漏水點位於私人水管部分,則須由我處理.另主委表示,因為我裝設衣櫃擋住檢修管道(孔),而檢修管道(孔)屬公有,所有權人有責任無條件將障礙物移除,這部分不管漏水點為何,移除跟修護費用皆須由本人自行吸收.
請問他所敘述是否合理,而公共管道與私管的界定如何判別?而我本人是否亦須無條件移開衣櫃,在此時我須要注意哪些事項與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文長,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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