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虐待剝削外籍漁工與家庭幫傭的紀錄,惡名昭彰,成為遭今年美國國務院《各國人權報告》點名的兩大重點。報告同時點名台灣的本勞勞動環境惡劣,違法超時工作變成全台潛規則。
美國國務院27日公布的《全球人權報告》,對台灣在2013年的表現,開宗明義就寫說:「本年(台灣)主要的人權問題,是漁業公司剝削移工,仲介機構剝削家庭幫傭,以及官員貪腐。」
報告也指出,台灣不只剝削外勞,虐待本勞也司空見慣。「違法超時加班是台灣所有職場的普遍現象,絕大多數勞工都領不到加班費。」
報告從基本人權(人身自由等)、基本民權(言論自由等)、基本政治權(公平選舉等)、政府貪腐、政府對人權調查組織態度、性別歧視與人口販運、勞工權益共七大項目檢討台灣人權。
其中在「勞工權益」的報告段落中鉅細靡遺指出:「外籍家庭看護與幫傭無法享有最低薪資,沒有加班費,沒有休假,沒有工作日或最低限度的休息保障。」
外傭僅有1萬5840元薪資,扣除仲介苛刻的規費、高利貸與自行負擔保險費後,每月實際收到薪資可能低至1000元。仲介經常利用鉅額違約金或高利貸,威脅外勞,強制外勞忍受惡劣的勞動環境。
報告指出,2012年一艘在新加坡海域作業的台灣漁船被查到強迫菲律賓漁工每天工作18到20小時,伙食低於標準,幾乎沒有醫療,而漁工要解約要付高額罰金。
去年柬埔寨的非政府組織又查到三艘台灣漁船剝削外籍漁工,外國政府指控台灣漁船涉及大規模人口販運、虐待勞工與薪資過低。
報告指出勞委會(今年改制成勞動部)僅有294名勞動稽查員,平均每10萬名台灣勞工僅分到0.27名稽查員,遠落後國際標準的1.5名,助長台灣職場違法氾濫。
報告沒指出的是,就算勞動稽查查到工作時間違法,像是壹傳媒動畫公司被查到拍攝《老娘不幹了》的前員工Marina Shifrin,深夜上班違反《勞基法》,也不過就是「重罰2萬」,雇主還可以回嗆在壹傳媒動畫工作有多爽,呵呵呵。(陳家齊/綜合外電報導)
台灣勞動環境之惡劣,已成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的點名重點。 翻攝網路
外交官劉姍姍在美國苛扣菲傭薪水,強制超時勞動,也只是把台灣習慣帶到美國去而已。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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