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nangle2003 (克里斯停那)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工作未滿十天離職
時間Thu Dec 12 10:33:09 2013
※ 引述《dnangle2003 (克里斯停那)》之銘言: : 手機發文請見諒 : 第一次進入行銷公司就讓我上了一課震撼教育。 : 美其名自由上下班不打卡,其實是讓你無從證明加班時間。 : 快下班前才丟事情出來,感覺很差,勞健保進公司前保證有,之後詢問模糊帶過,公司對新人不太友善,甚至前一個與我交接也因為趕著離職所以很多地方都不清不楚。 : 假日有活動就必需到現場,也算是而外加班的一種。 : 我真的很草莓,我受不了每天至少10hr的加班,受不了因交接不清楚的工作,受不了不友善的相處氣氛。 : 我對於試用期的看法一直是公司試用我,我也看看自己適不適合這裡。 : 煩躁的工作情緒已經嚴重影響到我的生活,跟家人討論後,今天下午已經遞出辭呈,但公司回應最快1月初才能離職,並沒有給正確時間。 : 不過我已經一天都不想多待,勞基法只註明工作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需10日前提出,那未滿三個月呢? : 提離職後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 可以炮我,因為我也覺得自己很弱。 : 先謝謝大家聽我訴苦。 現在,我一大早到公司開門後, 等不到老闆,打電話也沒接, 傳了離職信給公司重要主管們, 就直接離開公司了。 信的內容大約是,我12/12日正式提離職,已詢問勞工局離職日是由勞方自己訂出,工作未滿3個月也無需交接程序,薪資請依比例實算播發,謝謝。 請問大家我還需要打電話與老闆做確認嗎?還是這樣就可以了?對以後工作有影響嗎 第一次這樣離職有點緊張,不過還蠻爽的就是了, 現在要去勞保局去確認他是不是有準時加保,謝謝大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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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queswu:建議到職當天見苗頭不退~中午快閃~別浪費時間~ 12/12 10:51
→ charles1234:一般而言主管都會先跟你了解狀況才讓你走,但那只是道 12/12 10:59
→ charles1234:義上的說法,你只要提出辭呈了,隔天就可以閃人了,其餘 12/12 10:59
→ charles1234:公司自己去傷腦筋吧,你沒必要位這個傷腦筋 12/12 11:00
→ JokerEX:既然要去勞保局順便去申辦自然人憑證吧以後要查勞健保有無 12/12 11:00
→ charles1234:至於勞保問題...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沒加保怎辦?! 12/12 11:00
→ JokerEX:確實加保 申報的薪資級距是否正確 都可直接在家查了 12/12 11:00
→ dnangle2003:謝謝大家詳細解答,讓我安心許多,勞保資料上的確沒 12/12 11:06
→ dnangle2003:有加保。 12/12 11:06
→ dnangle2003:資料,但是服務人員說要等15個工作天左右才能確認。如 12/12 11:06
→ dnangle2003:有後續會再回報,至於公司名字有興趣可站內信詢問 12/1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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