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k87077 (紅燒小黑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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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問] 關於車禍後未報警
時間Sun Aug 17 19:22:21 2014
代PO ==================== 你好,我就是當事人 我想澄清一下 當下你有下車問我有沒有怎樣,我表示人沒事但機車有傷到 你說你的車門也受傷了,我那時就表達了我的立場 是你開車門擦撞到我,而且機車不是我的,我不能自己跟你說沒事就好 你也說機車修應該沒多少錢,說你要留電話給我,報價看多少錢再跟你說,因此我們才互留電話。 之後就各自離開,大約過了半小時,你打給我,說你父親覺得車門受傷,所以要我賠償你 但我堅持我不願意賠償,我認為自己沒有錯 可你卻說:「我可以賠你啊,那你也要賠我,我違規停車頂多罰九百」 因為我當時在上家教,不好繼續說下去,說晚點再回電給你,你也說好,問了我幾點下課 所以不是我主動打給你的,我只是回電而已。 之後下課我回撥,這時候因為我有點生氣,說話態度比較強硬,這點我承認 但我已經清楚表示我的立場 第一你違規停車,突然開門撞到我 第二你當初是自己答應賠償我修車的錢,我們才和解的,我覺得我不需要賠償你。 另外我也說,我不是要大開口要求什麼,我只要我把我的車修好就好 因為我們雙方沒受傷當下也沒報警處理,只能算是民事 現在只有兩條路 一是我們和解,你賠償我修車的錢,你自己也說了沒多少 二是我們就走民事訴訟,我們慢慢耗,反正我沒差(這句話有點偏激我道歉) 但你不斷重複你可以賠償我,但我也必須賠償你,然後你就把電話掛了 所以嚴格來說不是不了了之,是你掛了我電話。 後來我詢問了機車的主人,發現修車真的也不是很貴 所以如果你真的有困難不付我也沒關係 但我很不能接受明明是你的錯,怎麼能理直氣壯要我賠償你。 以上
※ 引述《babaqqq168 (廖大少〞)》之銘言: : 當時我停在便利店門口準備下車,開了一點車門準備看後方有無來車時一台機車撞上了我 : 的車門角落,機車的防燙蓋斷了,而我的版金被翻起來了。 : 當下確認雙方無受傷後互留了電話就走,現在對方打電話給我要我賠償,我也告訴她要賠 : 我會賠但是她也必須賠償我的修車費用,她就跟我說那我們就走民事責任耗時間,之後講 : 的不愉快就不了了之。 : 請問各位,她所說的走民事是怎樣個民事法? :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呢? : 麻煩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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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igCat: 有卦先推 ask板罕見的當事人回文 0.0 08/17 19:23
推 aeiecaeiec: 推罕見的當事人回文@_@ 08/17 19:25
推 Schottky: 當事人澄清專線 08/17 19:25
推 wuliou: 有掛有推 08/17 19:27
推 busters0: 恩.. 08/17 19:33
推 badofn: 看得出雙方都是有誠意要處理的人,期待圓滿結束 08/17 19:34
推 snsdakb48: 推 08/17 19:35
→ kobe8112: 「二是我們就走民事訴訟,我們慢慢耗,反正我沒差」 08/17 19:49
→ kobe8112: 不會偏激啊,挺就事論事的。 08/17 19:49
推 hxhjerry: 問版居然也能釣到當事人 08/17 19:53
→ Schottky: 以前也釣出過朱學恆,不過當事人澄清文真的很罕見... 08/17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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