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sun (R)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兩週工時未滿84小時扣薪?
時間Wed Dec 18 22:48:01 2013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應屆畢的大學新鮮人 找到一份工作是在一間家族企業 可能是老闆覺得要培養一個新鮮人太費時費力 再加上我可能有某些小動作惹火老闆 ex跟老闆講話不夠恭敬 & 申購太多文具?? 只做了四天就被火了 (用我的是老闆的女兒,不是老闆) 我認為歷練不夠是我自己的問題 所以當初也很配合的填了離職單 結果離職過了好幾週 人資打電話來要我填請假單 理由是公司一天工時扣掉中午休息時間為8小時 兩週總共只有80小時的工時 比勞基法規定的兩周工時84小時少4小時 平均每天少0.4小時 所以我必須要扣掉0.4 X 4天 = 1.6 小時的薪水 因此我必須填請假單請那1.6小時的假 我不太懂勞基法 在職期間我沒有請過假也沒有遲到過 下班也是再待半小時以上才走 而我對勞基法的理解是兩週內最高工時為84小時 是超過最高工時才有加班費的問題 我沒聽說過少於最高工時84小時要扣薪的 想請教各位板友 是不是我太孤陋寡聞不懂勞基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91.234
→ pinoh:勞基法規定一天正常工時就是八小時,每工四小時就要有半小時 12/18 22:58
→ pinoh:的休息時間,所以中午休息一小時本來就沒問題,而且勞基法根本 12/18 23:00
→ pinoh:沒有一條規定是低於八十小時要扣薪的法條, 12/18 23:00
→ pinoh:而且你怎會傻傻填離職單呢...這算非自願性失業,因為是你老闆 12/18 23:01
→ pinoh:叫你別做,不是你自己不做的... 12/18 23:02
→ cloud7515:家族企業就是這樣啦…看多就習慣了 12/18 23:06
我當初也想過要拒填 不過大概只想了3秒就決定算了 要抗爭後續實在太麻煩 找新工作比較要緊 這件事的後續是我拒填請假單 結果人事居然幫我墊錢 明明就是公司的問題 卻牽連到人事... 讓我覺得很對不起人事 難道家族企業就比較斤斤計較嗎? 而照人事的回信來看 他似乎不覺得填請假單這件事不合理 我才會有此一問
※ 編輯: riversun 來自: 1.34.191.234 (12/18 23:12)
→ pinoh:如果可以的話向勞工局那邊問一下,看在這種情形下是不是已違 12/18 23:10
→ pinoh:我是覺得光要你請假而扣薪這點已經違法了,而且又要你自填離 12/18 23:10
→ pinoh:職單,這怎麼都說不過去,等於是逼迫你離職啊 12/18 23:11
※ 編輯: riversun 來自: 1.34.191.234 (12/18 23:16)
推 pinoh:這當然不合理啊,如果他真要這麼做,請他告知是勞基法知那條規 12/18 23:23
→ pinoh:規定的,再不行就跟他說你會去向勞工局那邊做詢問,看他們怎麼 12/18 23:24
→ pinoh:麼說,難道家族企業就可以亂來嗎 12/18 23:24
謝謝P大解惑 人事已經說要幫我把扣的薪水用他自己的錢墊掉 剩下也就等看薪水有沒有如實匯進來 我覺得很奇怪 扣那1.6小時的薪水也不到200塊 老闆有差那一點點錢? 更何況還得跟我要請假單才能扣薪 這麼麻煩卻還是硬要扣錢 結果犧牲到在中間的人事 如果我去勞工局詢問 或甚至檢舉 會不會牽連到人事? 畢竟人也是他負責聯絡 帳也是他負責的 他對我其實蠻好的 我不希望連累他 雖然我不認為勞工局在處理這方面的事情會有多積極 但是如果什麼都不做 只會讓老闆一直覺得他的規定很合理
※ 編輯: riversun 來自: 1.34.191.234 (12/18 23:47)
→ topgunguy:誰夠狠誰就能活下去 12/1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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